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

来源:证券时报2022-12-26 11:13    阅读量:96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

重要内容提示:

初始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本次权益分派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21,378,031股。

是否涉及差别化红利转移:否。

每股分配比率,每股转换比率

每股现金股利0.6元

每股增加0.4股

相关日期

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及增资方案的届次及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已于2022年5月23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及增资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利润分配及股本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0.4股,共计现金分红6000万元,转增4000万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0,000,000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及股本转让实施办法

1.实施措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登记并派发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将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时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如派发红股或送股,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日收市后按在册股东股份数直接向股东入账。

2.自分布对象

袁建华,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麦金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广州萝岗蕙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扣税说明

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1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现金分红0.6元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之后转让股权的,按照上述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由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限计算,超出部分税款由证券公司及其他份额托管人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除并划转至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由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本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分红,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所得执行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现金分红为每股人民币0.54元。

对持有公司股份的QFII股东,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及利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统一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除税款后实际支付现金股息每股0.54元QFII股东认为其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以在按规定取得股息,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份的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股份,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每股0.54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会代扣代缴所得税,而是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为税前每股0.6元

动词 (verb的缩写)股本变动表

公司首次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本次权益分派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21,378,031股。

不及物动词稀释每股收益的解释

股份转让方案实施后,稀释新增总资本140,000,000股计算的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1.22元。

七。相关咨询方法

如果您对利益分配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以下联系信息:

部门: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广州杰特生物过滤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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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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