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西虹桥宅地触顶成交中国中铁旗下公司40亿元竞得

来源:东方财富2022-12-20 15:40    阅读量:14020   

日前,上海第一批集中供地的第五天,青浦区西虹桥沪青平公路北侧44—15地块吸引了5家竞买人,成交达到顶峰最终,中铁集团旗下的中铁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铁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中标,成交总价40.22亿元,成交均价36989元/平方米,楼盘联动价6.2万元/平方米

该地块的其他四家竞买人分别是法华旗下的上海法华创盛置业有限公司,金地全资子公司太仓新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SH),保利发展(600048)旗下的上海保利金坚置业有限公司

允许出让人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其中首期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支付。

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次及以后的土地转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转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一年期贷款市场牌价向转让人支付利息。

根据出让文件,该地块建成后,住宅最小套数为1208套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80%,占86987.38平方米以上

中小套型住宅的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不大于95平方米,高层住宅不大于100平方米。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以上,占5436.71平方米以上受让人同意将上述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按规定无偿移交给青浦区住房保障机构或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

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100%以上,占108734.22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以上,占5436.71平方米以上。

出让人对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生活服务类商铺设施不低于1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当设置在建筑三层以下,沿街布置,相关建设内容应当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成后,所有权无偿移交给青浦区许婧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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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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