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拟定增募资不超60亿元股价跌3.06%

来源:东方财富2022-12-15 17:04    阅读量:8169   

今日振华新材股价下跌,收于66.19元,跌幅3.06%。

昨晚,振华新材发布了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预案振华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132,880,44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442,934,810股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本次发行的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发行对象的认购和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询价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总额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根据发行人的认购和报价,本次发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后,但不低于前述底价

振华新材指出,截至预案公告日,具体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报告中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振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76.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7%

按照本次发行13,288.04万股的上限,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7.75%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振华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发行目的为特定对象,振华新材表示,应充分把握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扩大生产规模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弥补公司产能短板,巩固提升公司市场地位,维护新产能,开拓更多客户,优化公司客户结构,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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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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