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年缴上限1.2万元

来源:中国网2022-11-05 08:11    阅读量:12790   

出台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年支付上限12000元。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年缴上限1.2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养老金延期纳税优惠政策。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保流程,基金账户管理,组织和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一方面完善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助于我国建立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顶层设计,为后续的具体实施细则,业务操作创新,规范发展等指明方向,对增加多元化的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具有长远意义

《实施办法》明确,参保人应当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的网上服务门户或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立或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基金账户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每年缴纳的个人养老金最高限额为12000元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封闭,参保人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已在境外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可按月,分期或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

谈及如何进一步推动个人养老金的发展,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确认为,需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可以参考德国和中国新农合的成功经验,直接补贴低收入特定人群另外,也可以参考美国,放开第二,第三支柱的转让这些措施对我国个人养老金的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加大个人养老金宣传和科普力度同时,在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个人收入差异等问题,尽可能简化操作流程,增强个人参保的便利性周对说道

《实施办法》明确,参保人员可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全国统一的在线服务门户网站或商业银行渠道获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缴费凭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月4日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行延期纳税优惠政策缴费过程中,个人对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的缴费部分,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从综合收益或经营收益中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基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过程中,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计入综合所得,按照3%的税率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享受缴费税前扣除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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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谷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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