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增持主体均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合计22,400股,增持金额合计908,646元。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最近几天收到董事兼首席运营官李洪明博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晓辉博士,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伏虎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主体均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兼首席运营官李洪明博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晓辉博士,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伏虎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除黄伏虎先生通过福建平潭奥泰科技投资中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424,433股外,上述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在其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在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上述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进展
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发布《关于公司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兼首席运营官李洪明博士,首席科学家毛伟忠博士及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晓辉博士计划自2021年10月23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的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发布《关于公司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晓辉博士于2022年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700股,增持金额302,571 元。
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承诺主体的公告》,因公司首席科学家毛伟忠博士个人证券账户不满足新开创业板权限要求的条件——参与A股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无法开通证券账户创业板权限,无法按原承诺正常实施增持计划毛伟忠博士主动与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黄伏虎先生协商一致,由黄伏虎先生替代毛伟忠博士履行原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的承诺义务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情况如下:
名称 | 职务 | 增持前持股数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 | 增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增持金额 | 增持均价 | 增持后持股数 | 增持后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李洪明 | 董事兼首席运营官 | 0 | 2022/2/9—3/17 | 8,600 | 0.0054% | 301,005 | 35.00 | 8,600 | 0.0054% |
林晓辉 | 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 0 | 2022/1/14 | 7,700 | 0.0048% | 302,571 | 39.29 | 7,700 | 0.0048% |
黄伏虎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0 | 2022/3/16—3/17 | 6,100 | 0.0038% | 305,070 | 50.01 | 6,100 | 0.0038% |
合计 | 0 | — | 22,400 | 0.0141% | 908,646 | 40.56 | 22,400 | 0.0141% |
注: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于2022年2月15日开始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期权已完成部分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9,259,000股,2,表中部分数据为四舍五入数据。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前述主体增持公司股份行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前述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买卖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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