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15Z0031)确认,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1,134,277.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113,427.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1,545,297.55元,减去派发的2020年度现金股利28,607,876.6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4,958,270.6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预期,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暂以截止2022年2月28日股本总额287,655,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7,259,300.6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业绩情况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本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预期,同时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行业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等因素,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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