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关于朗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新浪网2022-07-16 09:19    阅读量:14792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朗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1日,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后续可能会触发朗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朗新转债投资风险

一,朗新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182号文核准,朗新科技于2020年12月9日公开发行了8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1275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6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朗新转债,债券代码12308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根据《募集说明书》,朗新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为15.57元/股。2021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朗新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

29日起调整为15.45元/股日前,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期权行权及可转债转股等,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朗新转债转股价格为15.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17日起生效日前,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等,公司总股本增加需调整转股价格,调整后的朗新转债转股价格为15.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23日起生效

二,朗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1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朗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若在未来触发朗新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朗新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8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朗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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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小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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