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

来源:新浪网2022-06-26 16:05    阅读量:18653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延期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2年4月1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3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218吉鑫科技2022/3/23

二,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控股股东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函》,提请增加《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因此,原议案《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取消

增加临时议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控股股东包士金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7.95%股份的股东包士金,在2022年3月2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公告》。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原因

公司原定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统筹工作安排需要,基于慎重考虑,为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 2022 年4月1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2年3月15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议案及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4月1日 14点00分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工业园区那巷路8号公司行政大楼三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日

至2022年4月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gt,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别决议议案:1,2,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股权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代表本单位出席2022年4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gt,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lt,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gt,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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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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