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由福建省财政厅变更为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福建省财政厅100%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涉及本公司权益事项时互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在股权划转完成前后均保持不变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月18日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业银行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批复》,同意福建省财政厅持有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份3,511,918,625股按程序无偿划转至福建省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目前,福建省财政厅持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3,915,181,0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85%,福建金投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依据闽政文〔2022〕137号文件要求,福建省财政厅拟将其普通账户持有的本公司普通股股份3,511,918,625股按程序无偿划转至福建金投
司普通股股份3,511,918,625股,占比16.91%,福建金投将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金投为福建省财政厅100%控股子公司,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金投在涉及本公司权益事项时互为一致行动人,划转完成前后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金投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数量和比例均保持不变,本公司仍无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福建省财政厅需编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金投因在股权划转完成后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需编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编制相应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最近几天另行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股权划转事项所涉及股东资格的审批,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本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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